春秋左傳杜氏集解辨正上卷

《春秋左传杜氏集解辨正》·廖平
隱公篇第一 傳:孟子卒。 不偁薨,不成喪也。 此傳便文耳,不可以經例説之。又,夫人例偁薨,不能因儀節而改名偁。傳例有通例,有專説,因不成喪而變魯法,此專説一事,别有微意,不可推于别條。 經:元年春王正月。 隱雖不即位,然攝行君事,故亦朝廟告朔。告朔朝廟例 注 在襄二十九年。 元年正月無事必書者,爲不書即位,見所謂謹始也。不爲朝廟、告朔而書,朝廟、告朔,常事也,一年須行十二次,史據此而書,經則常事不書。襄二十九年傳别有義,不可推以説此條。襄二十九年經書公在楚,傳以爲釋不朝正于廟也。按傳以釋不朝正解書「公在楚」,非以解書「春王正月」也,故僖五年傳言公視朔,而經不書春王正月,此明證也。杜氏誤立朝正告朔乃書王正月之例,雖襲漢師之説,究屬非是。 經 注 :鄭伯克段于鄢。 言段強大雋傑,據大都以耦國,所謂得雋曰克也。 傳「雋」乃「獲」之誤字,以爲雋傑,誤。詳莊十一年。 經:秋七月,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賵。 婦人無謚,故以字配姓。 以字冠姓,内外女在生之通偁,非死乃如此,不當以謚言之。謚當爲爵。生者同以字配姓,傳以爲未薨,不當言謚。 歸者,不反之辭。 經「歸」讀同「饋」,非歸入之歸。但泛言歸例,則歸爲得所之辭,非爲不反也。 經:冬十有二月,祭伯來。 祭伯,諸侯爲王卿士者。祭國,伯爵也。 祭爲内諸侯,非外諸侯也。祭,采國,祭公爲三公,祭伯爲監大夫。氏祭,以見爲祭公族,王臣耳。伯非爵,與仲、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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