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在中国的历史发展

《中国与欧洲的人生问题》·张君劢
对于伦理学在中国的历史解说,它必须以中国四千年历史之精神潮流发展的一个描述来展开,这发展由五个时期构成: 第一期:孔子以前的时代; 第二期:孔子及其同时期哲学家的时代; 第三期:汉朝至唐朝的时代; 第四期:宋朝至明朝的时代; 第五期:清朝至现今的时代。 孔子以前的时代即自黄帝时代至周朝的建立,也就是自公元前1122年至公元前249年,在这期间已创造了中华帝国的基础,并因此确立了中国的国家制度与精神文化的基石。在此期间表现出中国精神潮流的著作,可以以《易经》《书经》《诗经》及《礼记》等为代表。 孔子及其他同时期哲学家的时代涵盖从春秋开始(前722—前481)到秦帝国的创立(前249—前206)。当时中国存在许多诸侯国,而在思想领域也流派林立。总体来说各家如下:北方以孔子为代表,南方以老子为代表。中部则出现了以墨子为代表的第三个学派。孔子的学说后来由孟子及荀子继续发展。在韩非及李斯——荀子(1)的追随者——帮助秦王朝首次一统全中国时,中国的精神世界逐渐地采取一种统一的性格。 第三个时期始于秦朝,并下至于唐朝(618—906)。当李斯成为秦朝的第一个丞相时,他将其政治策略转向孔子有关控制民意以及严格区分治者与被治者的基本原则上。而由于李斯的老师荀子是儒家出身,因此人们可以由此说李斯的学说是一种扩大意义上的儒学。自汉朝武帝(前140—前87)宣布独尊孔子及其学说,并罢黜所有其他学说以后,儒…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