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绪论

《理学纲要》·吕思勉
今之人有恒言曰“宇宙观”,又曰“人生观”,其实二者本系一事。何则?人者,宇宙间之一物。明乎宇宙之理,则人之所以自处者,自得其道矣。 哲学非绝人之事也。凡人所为,亦皆有其所以然之故,即哲学之端也。虽然,此特随事应付耳。若深思之,则我之所以处此,与此事之究须措置与否,乃皆有可疑。(如饥而食,特应付事物耳。见在之饮食,是否相宜?食而生,不食而死,孰为真是?凡饮食者,未有能言之者也。一一穷究之,即成哲学矣。)恒人为眼前事物所困,随事应付且不暇,更何暇游心于高远?然一社会中,必有处境宽闲,能游心于远者;又必有因性之所近,遇事辄喜思索者;乃取恒人所不暇深思;及其困于智力,不能深思之端;而一一深思之,而哲学于是乎起矣。 然则哲学非随事应付之谓也。随事应付,恒人本自能之。所有待于哲学者,则穷究宇宙之理,以定目前应付之法耳。(以非穷究到底,则目前应付之法,无从证为真是也。)然则哲学者,穷究宇宙之理,以明立身处世之法者也。故真可称为哲学家者,其宇宙观及人生观,必有以异于恒人。而不然者,则不足称为哲学家。有一种新哲学兴,必能改变旧哲学之宇宙观及人生观。而不然者,则不足称为新哲学。 吾国哲学,有三大变:邃古之世,本有一种幽深玄远之哲学,与神教相混,为后来诸子百家所同本。诸子之学,非不高深;然特将古代之哲学,推衍之于各方面;其宇宙观及人生观,初未有所改变也。西汉、魏、晋诸儒,不过发挥先秦诸子之学,更无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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