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报应论译文
《明报应论》·慧远
问:佛经认为杀生是重罪,要下地狱受惩罚。冥界中的审判,如影相随,音响相应。我有怀疑,为什么呢?按拂教说,地、水、火、风“四大”结合而成身体,身体是灵魂寄居的地方。灵魂寄居,使人身体津液通畅、智慧聪明。灵魂虽依托身体而存在,但它与身体有天壤之别,岂止是气的精粗有所不同,所以它也没有可以受到伤害的地方。杀生并不会伤害到灵魂。灭身体也只等于灭天地之间的水、火、风、地一样,为什么要受惩罚呢? 又问:人类与一切生灵的本心,有许多爱欲。利已之心,是最深的欲望。若因感性欲望而致生报应,那么佛教之道理何在呢? 答:以上这两条,是提问的关键,立言的根本。根本明了以后,则所有疑问皆可冰释。最初的迷惑,或者也会由此而悟。可说是疏导迷情于常识之外,发奇唱于未闻之前。然而佛教深奥玄妙,微言大义难以辩析,假如不能掌握其核心,怎么能表达它幽隐的道理呢?现只能根据它的大原则,叙述我所理解的佛理。 由水、火、风、地“四大”的特性,可以明白由它们结全成人体的本来面貌。人体是借助于物质而产生,本质上是与物质一样的东西。由此可见,人生如梦,生死无常。这就是过入佛教慧观的开始,好像举起了智慧的宝剑。于是在去去来来的万物变化中找到自性本性,在悲双聚散的人生大潮中体会到非我的真相。一切有形事都是梦幻,一切实有世界都是空无。达到这样的境界,怎么会感受到我与非我的界限,怎么会迷恋于有形之物呢? 如果执迷于一切理都得于自心,对外部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