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卷四十三 地理十五

《清史稿》·赵尔巽·〔清代〕
△湖南 湖南:禹贡荆州之域。明属湖广布政使司,置偏沅巡抚。清初因之。康熙三年,析置湖南布政使司,为湖南省,移偏沅巡抚驻长沙。雍正二年,改偏沅巡抚为湖南巡抚,并归湖广总督兼辖。七年,置永顺府,升岳州之澧州。十年,升衡州之桂阳州。乾隆元年,升辰州之沅州为府。嘉庆二年,升辰州之乾州、凤凰、永绥三厅。二十二年,置晃州厅。光绪十八年,置南州厅。领府九,直隶厅五,直隶州四,属州三,县六十四。东至江西义宁;三百五十里。西至贵州铜仁;一千七百三十五里。南至广东连州;八百二十里。北至湖北监利。三百五十里。广一千四百二十里,袤一千一百五十里。北极高二十四度四十九分至二十九度三十七分。京师偏西二度十四分至七度四十三分。宣统三年,编户四百二十八万八千一百六十四,口二千二百五万二千一百五十九。其名山:衡岳、九疑、都庞、骑田、萌渚、幕阜。其巨川:湘、沅、资、澧。其泽:洞庭。驿道:自长沙北达湖北蒲圻;东南出插岭关达江西萍乡;南达广西全州;西达贵州玉屏。铁路幹:粤汉中段。支:萍株。航路:自长沙南达湘潭,北达汉口。电线:自长沙北达汉口,南通桂林,西通洪江,东通江西萍乡、安源。 长沙府:冲,繁,难。巡抚治;布政、提学、提法三司,巡警、劝业、盐法、长宝四道同治。府隶之。明隶湖广布政使司。康熙中,偏沅巡抚自沅州徙驻,为省治。雍正二年改湖南巡抚。东北至京师三千五百八十五里。广一千里,袤五百九十里。北极高二十八度十三分。京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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