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卷四十一 地理十三

《清史稿》·赵尔巽·〔清代〕
△江西 江西省:禹贡扬州之域。明置江西巡抚,承宣布政使司,南赣巡抚。清初因之。顺治四年,置江南河南江西总督。治江宁。六年,罢河南不辖。九年,移治南昌。寻还旧治。十八年,置江西总督。康熙四年复故。先於三年裁南赣巡抚,为永制。乾隆八年,吉安增置莲花厅。十九年,升赣州宁都县为直隶州。三十八年,升赣州定南县为厅。光绪二十九年,改赣州观音阁通判为虔南厅。三十三年,改铜鼓营为厅,属瑞州。东至安徽婺源县;六百五十八里。南至广东连平州;一千三百里。西至湖南浏阳县;四百二十里。北至湖北黄梅县。三百四十里。广九百七十七里,袤一千八百二十里。北极高二十四度十七分至二十九度五十八分。京师偏东一度五十五分至偏西二度二十四分。宣统三年,编户三百四十三万九千八百七十三,口一千三百五十二万七千二十九。凡领府十三,直隶州一,厅四,州一,县七十四。驿道达各省者五:一,北渡江达湖北黄梅;一,东南逾杉关达福建光泽;一,东逾怀玉山达浙江常山;一,南逾大庾岭达广东南雄;一,西出插岭达湖南醴陵。铁路拟筑者四:曰南浔铁路,自九江而南昌而吉安而赣南,凡三段,备与广东接,此外道瑞、袁通湘,道抚、建通闽,道广、信通浙。为支路亦三。航路则九江为江轮停泊之埠。电线自南昌北通九江,南通广州;又自九江东通芜湖,西通汉口。 南昌府:冲,繁,难。隶粮储道。江西巡抚,布政、提学、提法三司,粮储、巡警、劝业三道驻。东北距京师三千二百四十五里。广四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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