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杨梅第九十二
《食疗本草》·孟诜·〔唐代〕
(一)上主(和)脏腑,调腹胃,除烦愦,消恶气,去痰实。〔卷·嘉·证〕 (二)(亦)不可多食,损人(齿及)筋(也),然(甚能)断下痢。〔卷·嘉·证〕 (三)又,烧为灰,(亦)断下痢。其味酸美,小有胜白梅。〔卷·嘉·证〕 (四)又,取干者,常含一枚,咽其液,亦通利五脏,下少气。〔卷·证〕 (五)若多食,损人筋骨。甚酸之物,是土地使然。若南人北,杏亦不食。北人南,梅亦不啖。皆是地气郁蒸,令烦愦,好食斯物也。〔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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