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论颂疏论本第七
《俱舍论颂释疏》·圆晖
从此大文第二。明四缘。于中分二。一明四缘。二别解等无间。初就明四缘中。文复分三。一明四缘体。二明缘中作用。三明法从缘生。且第一明缘体者。论云。广说因已。缘复云何。颂曰。 说有四种缘 因缘五因性 等无间非后 心心所已生 所缘一切法 增上即能作 释曰。说有四种缘者。说谓契经中。说有四缘性。谓因缘性。等无间缘性。所缘缘性。增上缘性 言因缘者。因即是缘。持业释也 等无间者。前后心心所。体各一故。名之为等。如心心所中。受体是一。余想等亦尔。故论云。谓无少受无间生多。或复从多无间生少。想等亦尔。于自类中。无非等义 又解。前心心所齐等。与后心心所为缘。非是前受生后受。前想生后想。自类中等也 又解后心心所。等用前心心所为缘 故此等字。通缘及果 言无间者。前心心所。生后心心所。中间无有余心间隔。名为无间。故此无间。通缘及果。或等无间即缘。是持业释也。或等无间之缘。是依主释 所缘缘者。谓所缘境为缘。能牵生心心所法。所缘即缘。持业释也 增上缘者。增上即缘。是持业释也。因缘五因性者。出因缘体。于六因中。除能作因。所余五因。是因缘性。等无间非后心心所已生者非后者。谓阿罗汉。临入涅槃。最后心心所。名之为后。此后心心所。非等无间缘。除后心外。诸余已生。心心所法。皆是等无间缘。论云。此缘生法。等而无间。依是义立等无间缘(解云。法者。此果法。此果法。与缘等也)由此色等。皆不可立等无间缘。不等生故。谓欲界色。或无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