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舍堕
《经分别》·佚名
诸大姊!今诵出三十尼萨耆波逸提法。 舍堕 一 一 尔时,佛世尊在舍卫城祇树给孤独园。其时,六群比丘尼积蓄多钵,诸人巡礼精舍见此,讥嫌非难:“何以诸比丘尼积蓄多钵耶?比丘尼为钵商或开陶器店耶?”诸比丘尼闻彼等诸人之……非难。彼等诸比丘尼中少欲者……非难:“何以六群比丘尼积蓄钵耶?”……乃至……“诸比丘!六群比丘尼实积蓄钵耶?”“实然!世尊!”佛世尊呵责:“诸比丘!何以……耶?诸比丘!比非令未信者生信……诵此学处—— 任何比丘尼,积蓄钵者,尼萨耆波逸提。” 二 (一) “任何”者,……比丘尼之意。 a'“积蓄”者,不执持、不净施[之物为蓄]。 “钵”者,有二种钵:铁钵和泥钵。钵之类有三:大钵、中钵、小钵。大钵可容半阿罗迦量之饭与四分之一量可食物,或与此相称之羹菜。中钵可容那利量之饭与四分之一量可食物,或与此相称之羹菜。小钵可容跋陀量之饭与四分之一量可食物,或与此相称之羹菜。比此更大或更小者,非钵也。 a “尼萨耆”者,[一夜蓄]至夜明即尼萨耆,应舍于僧、别众或一比丘尼。“诸比丘!应如是舍: 其比丘尼至僧伽处已,偏袒右肩,礼上座比丘尼足,胡跪合掌白如是: ‘诸大姊!此钵由我蓄过一夜,应舍之,我以此舍于僧。’ 舍已,自白忏悔其罪。应由一聪明贤能之比丘尼摄受其罪[之忏悔],还与所舍之钵: ‘大姊僧!请听!此钵乃某甲比丘尼之舍堕钵,已舍于僧。若僧时机可者,则僧当以此钵还与某甲比丘尼。’ [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