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正理论述文记第十八

《顺正理论述文记》·佚名
沙门元瑜述 ○释第二十九卷论 已辩无明(至)四蕴名名。 述曰:此下广分别中,第二、释名色支。结引问答,如文易别。色已辩者,谓于上辩色蕴义中,摄十界、十处,一界、处少分有变碍等,故立色名。岂不前文既辩四蕴,虽辩四蕴,未说为名?故于此中应更分别。颂中一句,唯示其体。释中,初、释颂以辩体,二、问答以释义,三、举难问会通。此中即初也。 何故名名? 述曰:此下,问答以释义:一、问,二、答。此即问也。既是四蕴,何故称名? 能表召故(至)种种所缘。 述曰:此下答。初述正说,二破异说。述正说中有四义释:初中一释,二难,三通。此即初也。如诸法名能表召法。名者,梵云那(那个反)摩。梵本三释:一云那麻(弥夜反)帝阿泥泥底那摩,是能表召,故名那摩义。夫立名以像法故标名,其法已彰,所以言表。唱名以召体故题名,其体已至,所以言无色四蕴。与彼义同。牵物显彰,谓意缘了。若心不了,显义所说,故为心缘。境相必显,令境彰显,能表成立。言召者,谓能牵法,令远至近、外至内。义者,心缘取境,理亦如兹。约境相于心,成内行相;约境义于心,成内解了。由兹二义,能召义成。以与彼名,义极相近。就相邻释,故名为名。 若尔,不应(至)无所缘故。 述曰:此难也。于四蕴中,心心所法,能缘境故,表召可成。诸不相应,义将安立?故名应不摄心不相应行。 不尔,表召(至)名摄无失。 述曰:此通也。初法中分色、无色,于无色内有表召能,色聚中无,故亦无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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