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明入正理论疏前记卷上(末)
《因明入正理论疏前记》·智周
朴扬智周撰 显扬至自宗所许者。引此证彼,瑜伽亦自宗也。只两论之中各别,摄受等文皆同,唯宗品别,今时明其品即是宗也。 此中三释者,释彼各别随自等也,即与前会古今三释而无异也。前第一释中,但取自性差别为宗,今此但取诠自性差别。上言为宗,不取二宗依,故言自宗所许。第二,以别对总。总者,总五蕴中,且取声为宗,若言若义皆名宗,即是自宗所许。第三释中,同前取不相离性。 正与此同者,瑜伽说宗名为各别摄受,此名随自乐,为随自与各别义一种故同也。又彼取合不相离性,名之为宗,同此论也。又前古今同异中,第三与此同。此文总也者,此瑜伽言立宗者,乃至是宗义故,则此一段文是自宗所许。于中三释,在中一数中容得,故言总也。 如种生芽能别起用者,如一切种子,但为持自体乃至芽,即名起用。 故理门云:非如生因由能起用者,此是引证理门中释了因云:非如生因能起用。故知此因有能起用,即名生因,即此种子有别起芽茎等用也,名为生因。 言生因因故名生因者,同萨婆多小生,是彼大生因故而得生名;小得亦尔。了因因者,亦准此知。望生本法得生因,名大生;观能生于本法,持业为称。 境界义者,即是诠宗言及道理义。能立敌论者,智为境,故名生因。 非但由知了至名为了因者。此意言了因,具依主、持业二释。了因之故为了因,即依主释。以言当体能照显宗,名为了因。言即是了,持业为名。由此立者,言明净成宗,故言亦名了因。 是言使失能成立义者,本立者言为能立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