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明大疏删注
《因明大疏删注》·熊十力
因明论者,源唯佛说。文广义散,备在众经。故《地持》云:“菩萨求法,当于何求?当于一切五明处求。”十力注:五明者,一内明,二因明,三声明,四医方明,五工巧明。详见《大论》三十八。 求因明者,为破邪论,安立正道。劫初足目,创标真似,十力注:佛家因明学,虽就自宗推源佛说,然迹其本始,仍属外宗。佛氏盖因外宗而别详之。足目学派即外宗也。 爰暨世亲,咸陈轨式。虽纲纪已列,而幽致未分。故使宾主对扬,犹疑立破之则。有陈那菩萨者,是称命世,贤劫之一佛也。匿迹岩薮,栖虑等持,等持者,定也。 观述作之利害,审文义之繁约。于是覃思研精,作《因明正理门论?。其弟子商羯罗主,善穷三量,妙尽二因,生了二因。 启以八门,谓八义。 通以两益,自悟,他悟。 考核前哲,规模后颖,总括纲纪,为《因明入正理论》云。 梵云醯都、费陀、那耶、钵罗吠奢、奢萨怛罗。醯都,言因。费陀,云明。那耶,称正理。钵罗吠奢,翻入。奢萨怛罗,论也。唐云,《因明正理入论》。今顺此方言,称《因明入正理论》。依此标名,合为五释。 一云,明者,五明之通名。五明见上。 因者,一明之别称。入正理者,此论之别目。因体有二,所谓生了,广如下释。今明此因义,故曰因明。入者,达解。正理者,诸法本真。十力注:诸法自性差别,法尔如是,名为本真。法尔,犹言自然也。自性者,体义。如直斥色法之体而名之,是为自性。差别者,即此色法体上所有无常及无我等义是也。 由明此二因,入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