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注卷中
《金刚经注疏》·慧净
须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须弥山王。于意云何。是身为大不。 前来并约法身断疑。此问次约应身断疑。疑曰。法身是真如。真如不可取者。应身是真智。真智不可取也。如其是可取。何取有累于无相。如其不可取。何以自取为法王。佛欲断此疑。故为斯问。须弥山王。喻应身也。量高八万。可言大也。胜出诸山。可言王也。 须菩提言。甚大。世尊。 答意明应身以真智为体。以自在为用。体周法界。可言大也。用超众圣。可言王也。须弥虽大。以非心故。不谓我是山王。应身虽大。以离相故。不谓我是法王也。 何以故。佛说非身。是名大身。 更晓身之大义。何者。身有二种。一有流身。二无流身。非身者非有流之身。大身者是无流之身。夫有流即遇物斯限。无流即触徒斯契。有限者不能周。能契者必能遍。不能周故失大身之名。必能遍故得大身之义也。 须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数。如是沙等恒河。于意云何。是诸恒河沙宁为多不。 前来宗明经体。自下主明经用。用难指事故格量以喻之。初言三千。不即言恒沙者。自少之多。开化渐也。恒河者。恒是河之神名。河即因神立目。问意言。初以一恒之沙为数。次有尔许沙数恒河。后诸恒之中复各有诸沙数。是诸沙数宁为多不。 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诸恒河尚多无数。何况其沙。 诸河为总。诸沙为别。河尚无数。况乃沙乎。 须菩提。我今实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宝满尔所恒河沙数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 一恒之沙为第一多。一沙复为一恒河为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