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摩经疏第四(中卷)
《维摩经疏记钞》·道暹
传法弟子僧 道暹 私记 第十二 记云。 全从因诃者。约修行道边也。 记云。 一切并具者。居士俗众具三教机。若一音异解。须兼于藏。故云一切也。 记云。 故须兼通等者。以疏中约纯圆释。虽纯约圆。仍分三教。圆是正意。故云兼等。二教接通。故云入圆。 胡豆者。绿豆也。 记云。 劝勿忘本者。本者实意云。只可深求其实五义引机。是其正意。故云本也。 如水不澄清者。合譬云。由小乘见思风息。真谛之波暂静。波虽暂静。水由未清量。令实相之珠不现。 念报佛恩者。佛恩大故。弥须报之。 依毗昙至生空者。意云。由生空即是法空故。不别立法空。如须陀洹人。既破人我。五阴实法。岂可不空。故涅槃空。 犹是法空者。此证法空。通于圆极。何况通别邪。 如实棒指者。实棒指喻藏生法镜中像。棒指喻衍门二空。是字不住。不住有四句。亦不不住。不住无四句。即三空文也。 记云。 凡诸法字者。心及诸法。即是所破。法性是能破。故云分别也。又心是能执之心。法是所执之法也。 记云。 义通权实者。三为权。圆为实。 记云。 义杂者。通于四教。 真殊者。一俗随三真也。 记云。 利中圆者。别教望圆教。是利中故。 一切法趣我见等者。谓十六知见。故云等也。 记云。 覆浅从深者。只是且从通中。利根菩萨。得入中道。见法性者说耳。故云从深若覆深。从浅复通。复通教当教入真。故云一音通被也。 不即六法者。若执五阴神我是有是无等。只是生死之法。名为不即达六法。即法性故不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