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禅护国论卷上

《兴禅护国论》·荣西
令法久住门第一 镇护国家门第二。 世人决疑门第三 古德诚证门第四。 宗派血脉门第五 典据增信门第六。 大纲劝参门第七 建立支目门第八。 大国说话门第九 回向发愿门第十。 第一令法久住门者。六波罗蜜经云。佛言。为令法久住说毗尼藏(文)大论云。佛弟子有七众。一比丘。二比丘尼。三学戒尼。四沙弥。五沙弥尼。六优婆塞。七优婆夷。前五是出家。后二是居家(文)。此七众清净。则佛法久住。因兹禅宗禅苑清规云。盖以严净毗尼。方能弘范三界。然则参禅问道。戒律为先。既非离过防非。何以成佛作祖。是故如四分律。四波罗夷。十三僧伽婆尸沙。二不定法。三十尼萨耆。九十波逸提。四波罗提提舍尼。一百众学。七灭诤法。梵网经三聚净戒。十重四十八轻戒。读诵通利。善知持犯开遮。但依金口圣言。莫擅随于庸辈(文)大经云。此经若灭佛法则灭(说末世律仪也)僧祇律云。佛言。诸佛不结戒。其正法不久住(文)佛藏经云。佛言。舍利弗。是人舍于无上法宝。堕在邪见。是沙门栴陀罗。舍利弗。我清净法。以是因缘渐渐灭尽。我久在生死受诸苦所成菩提法。是诸恶人尔时毁坏。如是之人。我则不听受一饮水(文)梵网菩萨戒经云。犯正戒者。不得受一切檀越供养。亦不得国王地上行。不得饮国王水。五千大鬼神常遮其前。鬼云大贼。若入房舍城邑宅中。鬼扫其脚迹。乃至犯戒之人畜生无异(文)仁王般若经云。大王。法末世时有诸比丘四部弟子。国王大臣。多作非法之行。横与佛法众僧。作大非法。作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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