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节
《人鉴》·李圆净
节、是夫妇之间共同需要的一种操守,是以调和感情为目的,节制性欲为方法的。影响所及,对于全社会的气节和风纪,都有很大的关系。所谓性欲,不仅饮食男女之欲,那骄慢、逸乐、残忍、忌妒等都是性欲里面的成分,凡放纵饮食男女之欲的,其他不良的欲自然会连带地发生;所以真正能够节制性欲的人,必定就是真正能够保全和发展个性的人。细寻历史迹象,凡一社会多贞操妇女,同时必多重义轻利的男子,否则风俗必习于欺诈。近时新说流行,情欲既求解放,欲炽必致多争;一面事事要仗法律制裁,一面各以巧伪破坏法律,世风日下,遂不可问。尽管听见礼教吃人之论,却眼见不少妇女为今人所吃。人与人既难相处,国与国何能相安?须知女子所恃,不过十几年的颜色,半途被弃,岂易别嫁?从前男子固多纳妾,但公然弃妻的还不多见;女子固多守贞,而男子为妻守义的亦不乏人。自古通人,从不主张青年孀妇守节;自古法制,亦没有对此加以强制的。足见节原是男女间自发的道义。祈望今后将从前片面的节,扩充而为男女双方都应遵守的节。有了强毅贞固的父母,才有身心健全的儿女,一再传而后,许有伟大人格的国民,来收拾这破碎腐烂的时局罢。 甲、名士钟情甘守义 刘庭式,未登第时,议娶乡人女,尚未纳币。登第得意之后,女忽目盲;女家又贫,更不敢提婚事了。或劝别娶,庭式笑说,“我已经心许了她,岂可负我初心!”卒迎盲女为妻,生数子。女早死,庭式亦不续娶,东坡居士苏轼问道,“哀生于爱,爱生于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