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官部·卷十
《太平御览》·李昉、李穆等·〔宋代〕
○总叙尚书 韦昭《辩释名》曰:尚,上也。言最在上,总领之也。辩云:尚,犹奉也。百官言事,当省案平处奉之,故曰尚书。尚食、尚方亦然。 《周礼》曰:司会,中大夫二人。注:司会主天下之大计,计官之长,若今之尚书。 《汉书·百官表》曰:成帝初,置尚书员五人。(如淳曰:主天子书、主天子物皆曰尚,如主婿曰尚主者也。) 《东观汉记》曰:章帝东巡过任城,乃幸郑均舍,敕赐尚书禄以终其身,故时人号为白衣尚书。 又曰:章帝赐尚书剑各一,手署姓名:韩棱,楚龙泉;郅寿,蜀汉文剑;陈宠,济南锻成。一室丙两刃,其馀皆平剑。其时,论者以为棱渊深有谋,故得龙泉;寿明达有文章,故得蜀汉文剑;宠敦朴,有善於内,不见於外,故得锻成剑。皆因名而表意。 《后汉书》曰:杨乔为尚书,容仪伟丽,数上言政事。桓帝爱其才貌,诏妻以公主。乔固辞,不听。遂闭口不食,七日而死。 《续汉书·百官志》曰:尚书,秩六百硕。成帝建始四年,罢中书宦官,置尚书。员五人,一人为仆射,分为四曹,通掌图书、秘记、章奏,各有曹任常侍,主丞相、御史、公卿事。二千石曹主刺史郡国事,民曹主吏民上书事,客曹主外国夷狄事。而成帝又置三公曹,主断狱,共为五曹。世祖又分增三公为二曹,其一曹主岁尽课州郡事,改常侍曹为吏曹,主选举祠祀;民曹主缮治、攻作、盐池、苑囿;客曹主护驾、羌胡朝贺;二千石曹主辞讼;中都官主水火盗贼。与三公为六曹。 又曰:李固上疏云:"陛下之有尚书,犹天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