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林第六十五
《行林抄》·佚名
毗沙门法。 一支度。 四肘坛。水瓶四口。箭四只。刀四口。镜四面。幡十六口。合子(金银琉璃。若无用瓦合子。云云)。 香药。牛黄。雄黄。麝香。郁金。龙脑。丁子(已上别行轨)。安悉。白檀。龙脑。多蘖罗。熏陆。苏合。和合。供养我毗沙门(已上经)。安悉。栴檀。龙脑。苏合。多偈罗。熏陆。皆须等分和合(已上最胜王经)。烧安悉香(集经)。 私云。右支物等依别行轨意。而抄云。但箭刀等虽文说多分不明之。只可用普通支度也。又名香等之中。相计可出两三熏陆龙脑白檀欤。 注进。 毗沙门法七个日支度。 坛一面(方三尺)。灯台二本。胁机一前。半叠一枚。名香(白檀。熏陵。龙脑)。酥。蜜。白布一端(檀敷叶)。佛供。灯油。少桶一口(加杓)。折敷三枚。净衣。 阿阇梨。承仕。驱使(已上净衣人供如常)。 右注进如件。 年 月 日。 若欲广修者。依唐院图可请供使者等。或可奉蜡烛。然者其支度物等可注之欤。 一庄严坛场辨备供具。 别行轨云。若有人能受持我真言法者。当先作四肘坛。于净室中。堀去恶土。深一尺。还处取净黄土。坛筑令平正。勒成阶道。高一搩手。上层方广三尺。高一搩手。开四门。用水瓶。盛香水。炉箭四只。刀四口。镜四面。供养饭食用十二盘。煎饼乳酪苏。灯四盏。散花。春夏采杂花。秋冬散彩花。其坛下层画山石。上层画大莲花。四角画海水。安像中心莲花上。悬幡十六口。皆作神形像。 私云。此坛场样可能寻习。炉箭其形如何。师传云。オノヤ其形如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