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例第三

〔两汉〕张仲景
立春正月节指艮雨水正月中指寅 惊蛰二月节指甲春分二月中指卯 清明三月节指乙谷雨三月中指辰 立夏四月节指巽小满四月中指巳 芒种五月节指丙夏至五月中指午 小暑六月节指丁大暑六月中指未 立秋七月节指坤处暑七月中指申 白露八月节指庚秋分八月中指酉 寒露九月节指辛霜降九月中指戌 立冬十月节指乾小雪十月中指亥 大雪十一月节指壬冬至十一月中指子 小寒十二月节指癸大寒十二月中指丑 阴阳大论云:春气温和,夏气暑热,秋气清凉,冬气冷冽,此则四时正气之序也。 冬时严寒,万类深藏,君子固密,则不伤于寒。触冒之者,乃名伤寒耳。 其伤于四时之气,皆能为病。 以伤寒为毒者,以其最成杀厉之气也。 中而即病者,名曰伤寒;不即病者,寒毒藏于肌肤,至春变为温病,至夏变为暑病。暑病者,热极重于温也。 是以辛苦之人,春夏多温热病,皆由冬时触寒所致,非时行之气也。凡时行者,春时应暖,而复大寒;夏时应大热,而反大凉;秋时应凉,而反大热;冬时应寒,而反大温。此非其时而有其气,是以一岁之中,长幼之病多相似者,此则时行之气也。 夫欲候知四时正气为病,及时行疫气之法,皆当按斗历占之。 九月霜降节后,宜渐寒,向冬大寒,至正月雨水节后,宜解也。所以谓之雨水者,以冰雪解而为雨水故也。至惊蛰二月节后,气渐和暖,向夏大热,至秋便凉。 从霜降以后,至春分以前,凡有触冒霜露,体中寒即病者,谓之伤寒也。九月十月,寒气尚微,为病则轻;十一月十二月,寒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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