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友堂文集卷上
崔述
【卦变辨】 朱子《易本义》有卦变之说,盖因《彖传》“刚来而得中”,“柔进而上行”之类为之解。予以为不然。夫所谓卦变者,言本卦自某卦而来;然卦有六画,较他卦皆变也,而独以一二画为说,虽与《彖传》相合,乃因《彖传》而求他卦之合者以为证,其理非确然也。且六十四卦自《乾》、《坤》而外无不可谓之变者,而孔子乃独於此十馀卦著其变,而又有自一卦变而来者,自两卦三卦变而来者,参错不伦,必非孔子意也。夫卦变苟有其例,孔子《系辞》、《说卦》之论《易》义例详矣,而独无一语及之,乃忽於《彖传》中为其说,文义不明,茫无根据,孔子之言必不若是也。 然则所谓“刚来而得中”,“柔进而上行”者,其义何也?曰:此仍以卦体言而不可以谓之变也。盖孔子之意谓三阴三阳各自为体,阴与阴为类,阳与阳为类。其有一画不此之比而错入於阴阳之中,或本卦所以成者,则往往为之说,理本易晓。朱子不求之於本卦六画而求之於他卦,其亦过矣! 予请为悉数而条辨之。 《讼彖传》曰:“刚来而得中也”,谓二爻一阳不与上三阳相比,而独陷於二阴,为下卦中也。《本义》谓“刚来居二而当下卦之中”者,是也;谓“自《Т》而来”者,非也。 《随彖传》曰:“刚来而下柔。”谓初爻之阳不与四五两阳爻相比,而居二阴之下,所谓“随”也。《本义》谓“卦变自《困》九来居初,自《噬嗑》九来居五,而自《未济》来者兼之”者,非也。 《蛊彖传》曰:“刚上而柔下。”谓上爻一阳不与下二阳爻相比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