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赵鼎
○绍兴七年丁巳岁 九月,自绍兴被召,是月十六日,入建康,对于便殿。叙志已,上曰:“卿,人望所归,岂应久外。”某辞以今日规模,与臣所见不同。上曰:“将来别作措置。”十七日,宣制:授左仆射。十八日,留身奏事,上问防秋大计,某曰:“淮西虽空缺,当以壮根本为先务。”又问去留如何某曰:“其来太遽,既已失之,其去不可复尔也,臣前日奏陈□悉之。今国威少挫,兵势亦弱,若遽自退缩,即益弱矣,却须勉自振励,为不可动摇之势,尚少坚士心,不至委靡。”上深以为然,且曰:“初闻淮西之报,未尝辄动,执政奏事,皆惶恐失措,反为安慰之。”某曰:“正须如此,见诸将尤须安靖,使之罔测。不然,益增其骄蹇之心,谓朝廷莫敢谁何矣。仍以控制之事专责之二将,曰光世之兵不为用,我之所赖唯汝二人。彼必感陛下倚任之重,且不敢以朝廷为弱也。前此,大臣曾以此启沃否”上曰:“彼皆仓皇,无地措足,何暇及此!”自入见,每留身奏事,上必盛怒言德远之过,余每随事开解。 十月初,余因奏曰:“自淮西之变,军民不见朝廷有庙措置,欲降一手诏慰安之。”上曰:“朕思之久矣,当以罪已之意播告天下,以朕任用之非其人也,俟行遣张浚了降诏。”余曰:“浚已落职。”上曰:“浚误朕极多,理宜远窜。”余又曰:“浚母老,且有勤王大功,陛下安忍使之母子不相保。”上曰:“勤王,固已赏之为宰相矣。功自功,过自过,不相掩也。”初七日夜,内降周秘、石公揆、李谊弹章,后批:张浚谪授散官、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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