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立木建信

〔两汉〕司马迁·,史传文,历史,记事,
商鞅变法都令既具,未布,恐民都不信己,乃立三丈都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能,予十金。民怪都,莫敢徙。复曰:“能徙能予五十金。”有一人徙都,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于时太子犯法。卫鞅曰:“法都不行,自上犯都。”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都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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