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氏《奇荒紀事》
〔明〕张履祥
曩自崇祯十一、二年以农虽无水旱为灾,然连年薄收,米价不减两许 (明季每银一两,约兑钱一千二、三百文),而赋税渐增,征科繁扰。 延至十三年庚辰五月十三日,昼夜倾盆大雨,水势骤发,霎时汹涌,不分堤岸,一望平沈,屋宇倾颓,人离财散。 田禾尚未下籽,而低洼处甘心委弃不救,间有高田先种后没,被水久浸,苗根腐烂,直至六月廿日立秋之后买秧补种,上农所收一石六斗,中户数斗,无力种秧者全白。米价每石一两二钱,水没之后,一两五钱、六钱,豆麦亦渐增其值,至秋获之后,初价亦止一两三、四烁钱,冬底一两六钱。 十四年辛巳黄霉无雨,有力者尽力车戽,靠岸上牌,以及近水低田间种十之一、二。直至六月初九始雨,方议下籽,已逾大暑,立秧届期矣。迟发嫩苗,不耐风霜寒露,未几霜降,苗叶尽稿,早稻全无,晚稻力勤而早种者,间收一石五、六斗,次亦不过石许,雨后迟种者,仅数斗而已。远近取租,上户六、七人,中户四、五斗,强梁玩佃,止输二、三斗。丝、绵、绸、线以及门、窗、车具,高价抵租,催租纪纲大获其利。 尔时米价三两五、六钱,有六月初旬未雨之先斗米千钱,吾湖亘古所未闻者也。雨后少甦,然三两之价终岁不减,及秋获新糙亦复如是。 值春花豆麦大熟,较之正、二月,价减其半,而米价犹然如昨。饿殍枕路,幽僻旷野,男女相食,目击时事,五内惨裂。 庚辰,辛巳,一水一旱,田多者赔粮受累,欠多者皆逃之他方,独利于租田顽户,欺主悍奴,衙门积蠹,猾吏狼捕,虎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