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引与授法

《接引与授法》·王骧陆
所贵乎善知识者以其能方便也,引其人入正道也,热肠也,不惮烦也。倘自己根本未明,虽热心为人,然般若不开,总是执取我见,一切不圆,无形中贻误后学,造无量业。善因而得恶果,甚无谓也。愿告同人,彼此各自勉旃。“善”者,善巧也,切不可执取一法,定以我法为胜,行除成见,则观察圆矣。 “知”者,知其人之根器与地位也,先应知自己之立场与力量,方可施之,切忌自以为知也。 “识”者识其机也,非其人、非其实、非其法、非其缘、非其地,皆不可轻举妄动,彼此无益而大害在后,尤当慎之。 (一)自觉 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为人师者须先自觉。 一、觉察自己的习性。凡热心人往往口直性急,此当自觉。口太直,人每不堪承受,欲近反远,欲速反迟,于自己家人尤不可硬劝。 二、问自己所学者是否可以为人?如可则不妨一试,胆大不得,亦胆小不得,自己年龄未过三十者切勿为人说法。道在自求,资在自养,要诚实勿欺,诚则明矣。倘所学不足,勿自以为知。不知为不知,无损也。不知而误人,愚之至也。又对于他法勿强作内行,尤忌不知其所以然而批评其是非,在我徒增法见,而彼必生嫌怨,此切切不可。总之,说法有四种妄,自己不可说而说,妄也;可说而不说,亦妄也;如其人不可说而与之说,妄也;可与说而不说,亦妄也。说时不可顾自己说得好不好,只发大悲心,注意对方为要。 三、问自己的贪利心、好名心是否可以克制,名心甚于利心,凡法见深者,其名心未死者也,每自以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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