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身生活与法身生活
《色身生活与法身生活》·斌宗
前言 所谓色身:乃是佛教一种述语,在一般人叫做身体,它是揽父精母血及四大种的地水火风所构成,而具有鼻目嘴等五官及两手两脚之四肢,圆颅方顶,有形有质之一个人的躯壳,谓之色身。 一切饮食起居动作等叫做‘生活’,所谓既有这个色身,当然要依赖饮食等各方面来维持生活,才能够生存于世间,这叫做色身生活。 法身:也是佛教的一种述语,它的道理很深奥,范圉很广博,非短时间所能说明。简单来说,理智所成的法性之体叫做法身——是清净离垢妙极之身,非同父母所生的粗陋垢秽生灭之身,乃个个不无,人人本具之佛性也。在佛经上有处称它为心(真心)或称为性(本性),是名异而义同。然而有人称它为精神,其实精神二字不过是人的一种精灵神气而已,只可拿来做心的表示,不可当为事实。换句话说,要把它当做代用品的看法,不能切实地去承认它为真心。假使要普遍而使人易懂的话,这个讲题也无妨改为‘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可是在座的诸位都是佛教徒,还是根据佛教的名词来讲,家内人说家内话比较亲切一点,今就依照这个题目讲下去。 1、色身和法身的生活是要兼顾的 人生在世,无论那一个都需要生活,然而要维持这色身的生活,谁也不能逃而免了衣食住之三要素。因为衣能保身,食能养身,住能安身,三者缺一不成,人生如果缺欠了物质生活的衣食住,色身上就要受到困苦。因此世人一生劳动不息,奔忙至死,总为著这三件事,固然这是人生不可缺的事,然若只为此则同一般动物,此生彼灭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