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科 尼薩耆波逸提法
《四分比丘尼戒本注解》·佚名
【諸大姊!是三十尼薩耆波逸提法,半月半月說戒經中來。】 尼薩耆波逸提(Naihsargik-prayascittika),《善見律》卷十四云:「尼薩耆者,漢言捨;此是律法。波逸提罪應懺悔。」《律攝》卷五云:「言尼薩耆波逸提者,其物應捨,罪應說悔。」又尼薩耆為盡捨,波逸提為墮。此罪聚總關於衣鉢等之財物,以其所犯之財物,捨於眾僧中而懺悔之,謂之盡捨。若不懺悔則結墮地獄之罪,故曰墮。此法有三十,總關於衣鉢臥具等等之財物事,以其所犯之財物,捨於眾中而懺悔之,謂之盡捨,捨財、捨罪、捨貪心也。若不懺悔不捨罪則捨身後墮於地獄中;故云盡捨。半月半月說此戒,乃從戒經中來,非餘經說。 比丘尼三十尼薩耆波逸提 比丘三十尼薩耆波逸提 1.長衣過限戒。 1.長衣過限戒。 2.離衣宿戒。 2.離衣宿戒。 3.月望衣戒。 3.月望衣戒。 4.從非親俗人乞衣戒。 4.取非親尼衣戒。 5.過分取衣戒。 5.使非親尼浣故衣戒。 6.勸增衣價戒。 6.從非親俗人乞衣戒。 7.勸二家增衣價戒。 7.過分取衣戒。 8.過限急切索衣價戒。 8.勸增衣價戒。 9.畜錢寶戒。 9.勸二家增衣價戒。 10.貿寶戒。 10.索衣過限戒。 11.販賣戒。 11.野蠶絲作臥具戒。 12.乞鉢戒。 12.黑羊毛作臥具戒。 13.自乞縷使非親織戒。 13.不雜色作臥具戒。 14.勸織師增衣縷戒。 14.減六年作臥具戒。 15.奪衣戒。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