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传·卷三十七 裴炎 刘祎之 魏玄同 李昭德
《旧唐书》·刘昫等·〔五代〕
裴炎,绛州闻喜人也。少补弘文生,每遇休假,诸生多出游,炎独不废业。岁余,有司将荐举,辞以学未笃而止。在馆垂十载,尤晓《春秋左氏传》及《汉书》。擢明经第,寻为濮州司仓参军。累历兵部侍郎、中书门下平章事、侍中、中书令。 永淳元年,高宗幸东都,留太子哲守京师,命炎与刘仁轨、薛元超为辅。明年,高宗不豫,炎从太子赴东都侍疾。十一月,高宗疾笃,命太子监国,炎奉诏与黄门侍郎刘齐贤、中书侍郎郭正一并于东宫平章事。十二月丁巳,高宗崩,太子即位。未听政,宰臣奏议,天后降令于门下施行。中宗既立,欲以后父韦玄贞为侍中,又欲与乳母子五品,炎固争以为不可。中宗不悦,谓左右曰:“我让国与玄贞岂不得,何为惜侍中耶?”炎惧,乃与则天定策废立。炎与中书侍郎刘祎之、羽林将军程务挺、张虔勖等勒兵入内,宣太后令,扶帝下殿。帝曰:“我有何罪?”太后报曰:“汝若将天下与韦玄贞,何得无罪!”乃废中宗为卢陵王,立豫王旦为帝。炎以定策功,封河东县侯。 太后临朝,天授初,又降豫王为皇嗣。时太后侄武承嗣请立武氏七庙及追王父祖,太后将许之。炎进谏曰:“皇太后天下之母,圣德临朝,当存至公,不宜追王祖祢,以示自私。且独不见吕氏之败乎?臣恐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太后曰:“吕氏之王,权在生人;今者追尊,事归前代。存殁殊迹,岂可同日而言?”炎曰:“蔓草难图,渐不可长。殷鉴未远,当绝其源。”太后不悦而止。时韩王元嘉、鲁王灵夔等皆皇属之近,承嗣与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