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卷一百零一 仪卫六

《宋史》·脱脱、阿鲁图等·〔元代〕
○卤簿仪服。 卤簿仪服。自汉卤簿,象最在前。晋平吴后,南越献驯象,作大车驾之,以载黄门鼓吹数十人,使越人骑之以试桥梁。宋卤簿,以象居先,设木莲花坐,金蕉盘,紫罗绣幨络脑,当胸、后鞦并设铜铃杏叶,红犛牛尾拂,跋尘。每象,南越军一人跨其上,四人引,并花脚幞头、绯绣窄衣、银带。太宗太平兴国六年,两庄养象所奏,诏以象十于南郊引驾,开宝九年南郊时,其象止在六引前排列。诏卤簿使领其事。 旗,皆错采为之,漆竿、鑱首、纛头、锦带腰、火焰脚。白泽、摄提、金鸾、金凤、师子、苣文、天下太平、君王万岁、仙童、螣蛇、神龟,及在步甲前后队、后马队三队、六军仪仗内,并以赤。日、月及合璧、连珠、风、雨、雷、电、五星、二十八宿、祥云,并以青。北斗以黑。五岳、四渎、五方、四神、十二辰、五龙、五凤、龙虎君,并以方色。天王以赤、黄二色。排拦以黄、紫、赤三色。 元丰三年,详定郊庙奉祀礼文所言:"卤簿,前用二十八宿、五星、摄提旗,有司乃取方士之说,绘为人形,于礼无据。伏请改制,各著其象,以则天文。从之。元祐七年,太常寺言:"二十八宿旗,五星、摄提旗,按《卤簿图》画人形及牛虎头、妇人、小儿之类,于礼无据。元丰三年,礼文所上言乞改制,各著其象,以则天文。后有司循旧仪,未曾改正,今欲改造。"从之。 元符二年,徽宗即位,兵部侍郎黄裳言:"南郊大驾诸旗名物,除用典故制号外,余因时事取名。伏见近者玺授元符,茅山之上日有重轮,太上老君眉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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