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旺子伤夫第一百七十五
《三命通会》·万民英·〔明代〕
有旺子伤夫者何?此法专以月时推之,谓克我者为官为夫,有气得时,则夫发福;若支干失位不得月气,柱中又逢冲克,时上又无旺气,而己生之子引至时上,逢长生、临官、帝旺之地,又无刑克,是旺子伤夫也。如一命:己卯、甲戌、乙卯、戊寅,乙用庚为夫,九月庚金无气;乙用丙为子,丙火长生于寅,与戌会局,皆属火。月令既无金气,时引绝地,又被火克,是伤其夫星,旺其子息,故曰旺子伤夫。余仿此推。
本章导航
上一章:卷七·旺夫克子第一百七十四
下一章:卷七·伤夫克子第一百七十六
《三命通会》目录
卷七·论女命第一百六十五
卷七·纯第一百六十六
卷七·和第一百六十七
卷七·清第一百六十八
卷七·贵第一百六十九
卷七·浊第一百七十
卷七·滥第一百七十一
卷七·娼第一百七十二
卷七·淫第一百七十三
卷七·旺夫克子第一百七十四
卷七·伤夫克子第一百七十六
卷七·安静守分第一百七十七
卷七·横夭少年第一百七十八
卷七·福寿两备第一百七十九
卷七·正偏自处第一百八十
卷七·招嫁不定第一百八十一
卷七·论小儿第一百八十二
卷七·论六亲第一百八十三
卷七·定妇人孕生男女第一百八十四
卷八·六甲日甲子时断第一百八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