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食神同窠第一百五十七
《三命通会》·万民英·〔明代〕
谓甲食丙,甲子人见丙子之类,十三位即同,乃本家物也,得此者不贵即富,月不如日,日不如时,若互换生旺带禄,贵者大贵。如韩魏公:戊申、庚申、庚辰、庚辰;宋秦桧:庚午、己丑、乙卯、壬午;又明王崇古少保:乙亥、辛巳、戊申、庚申是也。如倒食本家,甲子年见壬子时,庚子年见戊子时,亦贵,但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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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会》目录
卷六·胞胎逢印绶第一百四十七
卷六·弃印就财第一百四十八
卷六·论倒食第一百四十九
卷六·论杂气第一百五十
卷六·附论墓运第一百五十一
卷六·论伤官第一百五十二
卷六·论食神第一百五十三
卷六·飞天禄马第一百五十四
卷六·倒冲禄第一百五十五
卷六·福星贵人第一百五十六
卷六·食神带合第一百五十八
卷六·红鸾天印第一百五十九
卷六·墨池涌泉第一百六十
卷六·论阳刃第一百六十一
卷六·论建禄第一百六十二
卷七·论性情相貌第一百六十三
卷七·论疾病先知五脏六腑所属干支第一百六十四
卷七·论女命第一百六十五
卷七·纯第一百六十六
卷七·和第一百六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