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传·卷六十四·李贤等
《明史》·张廷玉等·〔清代〕
李贤吕原(子常) 岳正彭时商辂刘定之 李贤,字原德,邓人。举乡试第一,宣德八年成进士。奉命察蝗灾于河津,授验封主事,少师杨士奇欲一见,贤竟不往。 正统初,言:“塞外降人居京师者盈万,指挥使月俸三十五石,实支仅一石,降人反实支十七石五斗,是一降人当京官十七员半矣。宜渐出之外,省冗费,且消患未萌。”帝不能用。时诏文武臣诰敕,非九年不给。贤言:“限以九年,或官不能满秩,或亲老不待,不得者十八九,无以劝臣下。请仍三年便。”从之。迁考功郎中,改文选。扈从北征,师覆脱还。 景泰二年二月上正本十策,曰勤圣学,顾箴警,戒嗜欲,绝玩好,慎举措,崇节俭,畏天变,勉贵近,振士风,结民心。帝善之,命翰林写置左右,备省览。寻又陈车战火器之利,帝颇采纳。是冬,擢兵部右侍郎,转户部。也先数贡马,贤谓辇金帛以强寇自弊,非策。因陈边备废驰状,于谦请下其章厉诸将。转吏部,采古二十二君行事可法者。曰《鉴古录》,上之。 英宗复位,命兼翰林学士,入直文渊阁,与徐有贞同预机务。未几,进尚书。贤气度端凝,奏对皆中机宜,帝深眷之。山东饥,发帑振不足,召有贞及贤议,有贞谓颁振多中饱。贤曰:“虑中饱而不贷,坐视民死,是因噎废食也。”遂命增银。 石亨、曹吉祥与有贞争权,并忌贤。诸御史论亨、吉祥,亨、吉祥疑出有贞、贤意,诉之帝,下二人狱。会有风雷变,得释,谪贤福建参政。未行,王翱奏贤可大用,遂留为吏部左侍郎。逾月,复尚书,直内阁如故。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