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回

《续红楼梦未竟稿二十回》·张曜孙
第十二回 单说宝玉听说贾政叫他,连忙出来。见贾政手中拿着一张抄的东西,说道:“礼部已经议奏,降有特旨,要预备谢恩哩。”说着递了过来。宝玉接过看道: 礼部谨奏,为遵旨议奏事:案据某年月日内阁中书 贾宝玉呈称,缘某幼时祖母指定室林氏胞姑母之女林黛 玉为配,尚未完婚,林女病殁。祖为改娶适薛氏从母之 女。林女之父,原任兰台寺大史、两淮巡盐御史林海, 病笔于巡盐任内。林女年方八岁,来依汐H祖母居住。 病殁后,将枢送归原籍,始知林女临终时见一女仙携之 而行,倏忽到江南扬州地方,交与林海之妾舒氏依居无 恙。当将棺木开视,中有拂尘一柄,及衣服钗环各件, 并无他物。是时某从师人山学道未归,林女因有前盟, 矢志不肯他适。今某归来,知林女守志,不忍轻弃,拟 仍行娶回。薛氏并无争执,愿让林居长。但事出非常, 恐于例未符,不敢率尔径行。昨蒙召见,当即沥情奏 闻。”面奉谕旨,令赴大部投呈,合行遵旨据实呈请核示 等因,据此经臣部春闻奉圣旨:“这事出非常,着礼部考 古援例,妥议具奏。钦此。”钦遵在案。 臣等议得:内阁中书贾宝玉,经其祖母指定林氏为 遍,林氏病殁后另娶薛氏。林氏为女仙所救,送至扬州 氏家中。林氏因有前盟,不肯他适。贾宝玉不忍抛弃, 薛氏并无争执,征议惟林氏为女仙救援一节,事涉怪 异,例无明文。然据称林女现在,似非虚诞。考史书记 载,死而复生者自古有之,神仙幻化之书亦有留传者。 殆列仙故示神奇,以彰贾…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