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回 见公差鸡犬受虚惊 送使费虎狼饱欲?
《活地狱》·李伯元
第十三回 见公差鸡犬受虚惊 送使费虎狼饱欲? ? 列位看官只晓得官的刑法难受,可晓得差的刑法格外难受么?做官的人,千百之中,真正肯下得辣手的,也不过一二。而且这般酷吏,若非遇见真正强盗,也用不着他那种辣手。乡愚无知,偶然犯了国法,到得堂上断无不赖之理,只要随常的刑法,或是鞭背,或是掌面,不消费事,他熬刑不过,不怕他不招。至于真正强盗,练就的厚皮厚骨,寻常刑法他受了毫不介意,于是只得加重些,或是挂竿子,或是跪链子,或是烧火香,或是打藤条,一日不招,便一日受罪。等磨到后来,那受刑的人不免意懒心灰,亦就渐渐的供认了。总之做官的人,苟能平心和气,亦断乎没有问不明白的案件。从古到今大奸大恶的人何代没有?何地没有?倘若必须有了严刑峻法,地方上方能治理,则何以恺悌①慈祥之君子,百姓一定要尊他为民之父母,又是什么缘故呢?从前人有句话,说刑法所以济道德之穷,这才是探源立论理。如今我把做官的人丢开不讲,且把当差役的凶恶叙述一番。只因做官的有好有歹,有酷吏就有循吏,循吏固占少数,然而酷吏亦不占多数。至于差役则到处从同,凶恶的多,慈善的少。只因这里头亦有一个缘故,照例差役的公食都是皇上家发的,本来的数目已少,再加一道道的经手剥削下来,发到县里,更为有限。而地方官也明晓得这几个钱,就是如数发出亦不能养活他们,他们还是要到外头借端生发的,因此也乐得将这钱吃起,任凭他们胡作胡为,只要事情不穿,官亦不来过问。倘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