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公案·4

《林公案》
第9回金鸡湖恶霸行凶 白石洞贤臣受困 且说林公早知查斌是误伤人命,按律自无死罪。吴县知县赵鸿当他恃蛮杀人,照律论抵,办就文节,申解按察使。林公亲自提讯。查斌在吴县遍尝各种大刑,苦楚已极,现在又恐再受刑罚,情甘一死。林公反问他有无冤枉?查斌供道:“没有冤枉,骡夫是咱亲手打死的。”林公说道:“骡夫是你打死,我也知道,只是如何弄上这许多铁器伤来?我且问你:你打死的骡夫,大约多少年纪?你和他厮打,还是徒手,还是用武器?你从实说来,需知本司审案,不重刑求,如有冤枉,理当昭雪。” 查斌见这位大人和善明达,便照实供道:“小人打死的骡夫,年在三十以外,当时实系用拳打死,并无凶器,现在说有三十一处铁器伤,小人委实莫名其妙。还望青天大老爷伸雪!”林公闻言,连连点头,明知此案尸身已被人暗中换过,贾罪于查斌罢了。当即退堂,将前后情形思量一番,马上出签提地保何二到堂。林大怒道:“查斌打死的骡夫,年纪已在三十以外,明明用拳打死,身上并无铁器伤,次日县官相验,你胆敢调换一尸。你和查斌有何仇隙,竟用此移花接木的毒计,诬陷于他? 本司执法无私,还不从实供来。”何二供道:“大人明见。当夜看守尸身,是小的伙计朱四。移尸调换,小的实不知情,需提朱四到案,即知明白。” 林公立刻饬提朱四到案,朱四初尚游供不招,直待林公喝用大刑,朱四知道无可抵赖,只好供道:“小的那晚去看尸,因为天寒,喝了三碗酒,精神疲倦,就在尸身旁边睡觉。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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