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回 访宝玉气走张公子 羡雪岩宠纳金黛云
《九尾狐》·梦花馆主
第二十三回 访宝玉气走张公子 羡雪岩宠纳金黛云 上集书中说到胡宝玉效学咸水妹,留洋人恩特住宿,双双同上牙床,得尝外国的异味,心满意足,体畅神舒。所有中西交涉情形,谅看官们也都知道,无待在下摹绘的了。况这样秽亵的事,非惟说将出来味同嚼蜡,而且有伤风雅,大违醒世的宗旨。所以在下草草表过,就算交代,并非惜墨如金,为宝玉遮掩这一宵丑态。 要晓得淫书害人,比淫画尤甚。一幅淫画,只有一幅的形景,凭你画得活泼神似,终究不能说话,不能行动,分明是一对死人,有何趣味?至于淫书,则笔笔周到,奕奕如生;无微不至,体态逼真。无论一言一动,一笑一啼,以及怎样的恩情,怎样的淫态,怎样的结识起来,怎样的勾搭成事,从头至尾,一一跃然于纸上,能令观者神迷,听者意荡。漫说血气方刚的少年见了这种淫书,要慕色伤身;即老年亦未免动火,势必老不服老,岂非催他上阎王殿吗?昔年苏州有一富家子弟,年纪只有十五六岁,在书房里读书,狠是聪明伶俐。偶然见书架上有一部《 西厢记》 小说,他就瞒着先生观看,日夜爱不释手,单羡那位莺莺小姐,弄得茶饭懒吃,骨瘦如柴,犯了相思痨病而死。还有一个人,看了一部《红楼梦》,直到临终的时候,犹大叫“黛玉姐姐” 不置,你想痴也不痴?若照这样说起来,《西厢记》、《红楼梦》 两部书尚且看不得,而况《 金瓶梅》、《 觉后传》、《杏花天》 等各书,岂可入少年之目?宜乎在上者悬为厉禁,好善者劈版焚书,以免贻害世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