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乱录·10
《靖乱录》·冯梦龙
先生驻军上杭。乆旱不雨。师至之日、一雨三日。百姓歌舞于道。先生因名行台之堂曰时雨堂。取王师若时雨之义也。 先生谓、 「习战之方、莫要于行伍、治众之法、莫先于分数。」 毎毎调集各兵、二十五人编为一伍、伍有小甲。五十人为一队、队有总甲。二百人为一哨、置哨长一人、协哨一人。四百人为一营、置营官一人、参谋二人。一千二百人为一阵、阵有偏将。二千四百人为一军、军有副将。偏将无定员、临事而设。小甲选于各伍中、总甲又选于小甲中、哨长选于千百戸义官中。 副将得以罚偏将、偏将得以罚营官。营官得以罚哨长、哨长得以罚总甲、总甲得以罚小甲、小甲得以伍兵、务使上下相维、如身臂使指。 自然举动齐一、治众如寡。编选既定。毎伍给一牌、备列同伍姓名。谓之伍符。毎队各置两牌、编立字号、一付总甲、一藏本院。谓之队符。毎哨各置两牌、编立字号、一付哨长、一藏本院。谓之哨符。毎营各置两牌、编立字号、一付营官、一藏本院。谓之营符。 凡遇征调发符比号而行、以防奸伪。 又疏请申明赏罚。兵士临阵退缩者、领兵官即军前斩首。领兵官不用命者、总兵官即军前斩首。其有擒斩功次、不论尊卑、一体升赏。生擒贼徒、勘明决不待时。夫盗贼之日滋、繇招抚之太滥。招抚之太滥、繇兵力之不足。兵力之不足、繇赏罚之不行。乞假臣等、以令旗令牌、使得便宜行事。 又议割南靖漳浦之地、建立县治于大洋波、又添立巡简司、协同鎭压。 兵部王琼以先生之言为然、覆奏倶依拟、赐县名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