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间十日话·3
《竹间十日话》·郭柏苍
卷三 录唐孝义韶州刺史陈谠墓志铭碑高二尺九寸,广二尺一寸,三十二行,行三十九字。陈府君墓志铭碑首篆书,径二寸半。 朝散大夫使持节韶州诸军事守韶州刺史上柱国陈府君墓志铭并序 第一行。 乡贡进士黄楶撰第二行。 呜呼!陈府君罢牧韶阳,挈家东还,遘疾,终于道,丧及乎故里。其姻家有济南五经,造吾第三行。 府君。府君为儿时,便知不以沙土戏玩,歧嶷有志,欲大其门。求司马子长而下三家书,外其身以穷之,第十三行。 披卷释然,洞得心髓。裴公乂帅闽日,尝大器之。命与子弟处,子弟即故相国公坦也。年中乃西第十四行。 与计偕,以发泄奇蓄。遇公道大开,声光崛振。仅及举,遂擢高科。特尤重其名,榜下授秘省正字。后历第十五行。 调授泾阳尉,后又尉奉天、江夏令、其同寮以道相知许者,莫匪名贤。鸣玉锵金,迭登朝右,不可殚纪。第十六行。 顾公汩没常调,皆不自平,欲拔在班行间。公切于问安,坚乞一官还家。遂授此府长史。第十七行。 朝彦嘉之,相率以诗为赆,绍溢缃帙。到今街童巷妾,亦能荣而歌之,未去于口。公及释夏服,第十八行。 久之,方起茔陇。会故相国裴公时节制襄川,章行业上闻,遂授春州刾史。公既莅止,以第十九行。 公为家,以民为子,抚而理之,咸饱其赐,如乳饭口。朝廷能之。复命牧韶之人,复若春之人,礼让大兴第二十行。 于蛮貊,风谣洋溢乎远迩。咸曰:“吴隐之之投香,玉子贡之止水,盖异迹而同德耳。”公前娶于汝南,第二十一行。 周氏,奉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