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纪·元纪十八
《续资治通鉴》·毕沅·〔清代〕
起屠维协洽正月,尽上章涒滩十二月,凡二年。 ◎延祐六年 春,正月,丁巳朔,暹罗来贡方物。 丁卯,敕:“福建、两广、云南、甘肃、四川军官致仕还家,官给驿传如民官例。” 戊辰,赈晋王部贫民。 甲戌,监察御史富珠哩翀等言:“皇太子位正东宫,既立詹事院以总家政,宜择年德老成、道义厚重者为师保宾赞,俾尽心辅导,以广缉熙之学。”翀尝以御史巡按淮东,淮东宪司惟尚刑,多致狱具。翀曰:“国家所以立风纪,盖将肃清天下,初不尚刑也。”取其狱具焚之。 时凡以吏进者,例降二等,从七品以上不得用。翀言:“科举未立,人才多以吏进,若一概屈抑,恐非持平之议。请以吏进者,宜止于五品。”诏复旧制,其犯赃者止从七品,著为令。 己卯,广东南思、新州猺贼龙郎庚等为寇,命江西行省发兵捕之。 帝谓达噜噶齐玛噜曰:“凡人命所系,其详阅狱词;事无大小,必谋诸同僚,疑不能决者,与省台臣集议以闻。”又顾谓侍臣曰:“卿等以朕居帝位为安耶?朕惟太祖创业艰难,世祖混一疆宇,兢业守成,恒惧不能当天心,绳祖武,使万方百姓乐得其所,念虑在兹,卿等固不知也。” 二月,丁亥朔,日有食之。改释奠于中丁,祀社稷于中戌。 丁酉,云南阇里爱俄、永昌蒲蛮阿八剌等并为寇,命云南省从宜剿捕。 乙巳,敕:“诸司不由中书奏官而辄署事者罢之。” 三月,丁巳,以天寿节,释重囚一人。 辛酉,以御史中丞图图哈为御史大夫,谕之曰:“御史大夫职任至重,以卿勋旧之裔,故特授汝。当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