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纪·宋纪一百五十二
《续资治通鉴》·毕沅·〔清代〕
起上章掩茂正月,尽玄黓困敦十二月,凡三年。 讳惇,孝宗第三子也,母曰成穆皇后郭氏,绍兴十七年九月乙丑,生于籓邸。孝宗即位,封恭王。及庄文太子薨,孝宗以帝英武类已,欲立为太子,而以其非次,迟之。乾道七年二月癸酉,乃立为皇太子。四月甲子,命判临安府,寻领尹事。 ○光宗循道宪仁明功茂德温文顺武圣哲慈孝皇帝绍熙元年(金明昌元年) 春,正月,丙辰朔,帝朝重华宫,奉上册宝。 金改元明昌。 金主朝于隆庆宫,以后每月四朝或五六朝。 丁巳,金诏诸王任外路者,许游猎五日,过此禁之;仍令戒约人从无扰民。 辛酉,金主谕尚书省曰:“宰执所以总持国家,不得受人馈遗。或遇生辰,受所献毋过万钱;若大功以上亲及二品以上官不禁。” 壬戌,金以知河中府事王蔚为尚书右丞,刑部尚书完颜守贞为参知政事。时金主新即政,颇锐意于治。尝问:“汉宣帝综核名实之道,其施行之实果如何?”守贞诵《枢机周密品式》,详备以对。金主曰:“行之果何始?”守贞对曰:“在陛下厉精无倦尔。” 甲子,金主如大房山;乙丑,谒兴陵、裕陵;丙寅,还都。 金上封事者言:“自古以农桑为本。今商贾之外,又有佛、老与它游食,浮费百倍,农岁不登,流殍相望,此末俗伤农者多故也。”戊辰,乃诏禁自披剃为僧道者。 壬申,再蠲临安府民身丁钱三年。 己卯,金主如春水。 壬午,谏议大夫何澹,请置《绍熙会计录》。诏澹同户部尚书叶翥等检正都司稽考财赋出入之数以闻。 是月,起浙西提点刑狱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