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纪·宋纪一百十九

《续资治通鉴》·毕沅·〔清代〕
起强圉大荒落八月,尽十二月,凡五月。 ○高宗受命中兴全功至德圣神武文昭仁宪孝皇帝绍兴七年(金天会十五年) 八月,壬辰,张浚奏:“探报,伪齐签军自六十以上则减之,五十以上则增之,科条之烦,民不堪命。出军之际,自经于沟渎者不可胜计。”帝蹙额叹息曰:“朕之赤子至于如此,当思有以拯救之。可谕江、淮诸郡,凡归附者,加意抚纳,厚与赒恤,勿令失所。” 癸巳,帝与执政论漕臣能否,因及向子諲。帝曰:“元帅旧僚,往往沦谢,汪伯彦实同艰难。朕之故人,所存无几,伯彦宜与优叙。”张浚奏曰:“臣等已商量,俟因大礼取旨。更得亲笔数字为明帅府旧劳,庶几内外孚信。”帝曰:“俟到九月,当复与郡。”伯彦之未第也,尝受馆于王氏,秦桧从之学,而浚亦伯彦所荐,故共赞焉。 乙未,少保、江南路宣抚使张俊为淮南西路宣抚使,盱眙军置司;保成军节度使、主管殿前司公事杨沂中为淮南西路制置使,开州团练使、权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刘锜为淮南西路制置副使,庐州置司。 时吕祉至庐州,而郦琼等复讼王德于祉,祉谕之曰:“若以君等为是,则大相诳。然张丞相但喜人向前,倘能立功,虽有大过,彼亦能阔略,况此小嫌疑乎!”于是密奏,乞罢琼及统制官靳赛兵权,乃命二帅往淮西召琼等还行在。 权尚书兵部侍郎兼都督府参议军事、权湖北、京西路宣抚判官张宗元为徽猷阁待制、枢密都承旨。岳飞复任,宗元乃还,既对,遂有是命。 丙申,尚书户部员外郎霍蠡转一官,用权湖北、京西宣抚判官张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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