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纪·宋纪四十四
《续资治通鉴》·毕沅·〔清代〕
起玄黓敦牂正月,尽九月。 ○仁宗体天法道极功全德神文圣武睿哲明孝皇帝庆历二年(辽重熙十一年。壬午,一零四二年) 春,正月,庚戌,诏:“近分陕西缘边为四路,各置经略安抚招讨等使,自今路分部署、钤辖以上,许与都部署司同议军事,路分都监以下,并听都部署等节制,违者以军法论。” 知庆州范仲淹请给枢密院及宣徽院宣头空名者各百道,缓急书填,以劝赏战功及招降蕃部;从之。 丁巳,命翰林学士聂冠卿权知贡举。初,端明殿学士李淑侍经筵,访以进士诗、赋、策、论先后,淑奏请先策,次论,次赋,次贴经墨义,而敕有司并试四场,通校工拙,毋以一场得失为去留。诏有司议,稍施行焉。 自元昊反,军兴,用度不足,因听入中刍粟予券,趋京师榷货务受钱若金银;入中它货予券,偿以池盐。由是羽毛、筋角、胶漆、铁炭、瓦木之类,一切以盐易之。猾商奸人,乘时射利,与官吏表里为奸,虚费池盐,不可胜计。盐直益贱,贩者不行,公私无利。朝廷知其弊,戊午,用三司使姚仲孙请,以度支判官范宗杰为制置解盐使,往经度之。 始,诏复京师榷法。宗杰请:“凡商人以虚估受券,及已受盐未鬻者,皆计直输亏官钱。内地州、军民间盐,悉收市入官,为置场增价而出之。复禁永兴第十一州商贾,官自辇运,以衙前主之。又禁商盐私入蜀,置折博务于永兴、凤翔,听人入钱若蜀货易盐,趋蜀中以售。”诏皆用其说。宗杰,雍子也。 京兆府布衣雷简夫,隐居不仕,枢密副使杜衍荐之。召见,论边事甚辩,帝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