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纪·唐纪十六

《资治通鉴》·司马光等人·〔宋代〕
起旃蒙单瘀十月,尽玄勣阉茂七月,凡六年有奇。 高宗天皇大圣大弘孝皇帝上之下 永徽六年乙卯,公元六五五年 冬,十月,己酉,下诏称:“王皇后、萧淑妃谋行鸩毒,废为庶人,母及兄弟,并除名,流岭南。”许敬宗奏:“故特进赠司空王仁祐告身尚存,使逆乱馀孽犹得为廕,并请除削。”从之。 乙卯,百官上表请立中宫,乃下诏曰:“武氏门著勋庸,地华缨黻,往以才行选入后庭,誉重椒闱,德光兰掖。朕昔在储贰,特荷先慈,常得待从,弗离朝夕,宫壸之内,恒自饬躬,嫔嫱之间,未尝迕目,圣情鉴悉,每垂赏叹,遂以武氏赐朕,事同政君,可立为皇后。” 丁巳,赦天下。是日,皇后上表称:“陛下前以妾为宸妃,韩瑗、来济面折庭争,此既事之极难,岂非深情为国!乞加褒赏。”上以表示瑗等,瑗等弥忧惧,屡请去位,上不许。 十一月,丁卯朔,临轩命司空李勣赍玺绶册皇后武氏。是日,百官朝皇后于肃义门。 故后王氏、故淑妃萧氏,并囚于别院,上尝念之,间行至其所,见其室封闭极密,惟窍壁以通食器,恻然伤之,呼曰:“皇后、淑妃安在?”王氏泣对曰:“妾等得罪为宫婢,何得更有尊称!”又曰:“至尊若念畴昔,使妾等再见日月,乞名此院为回心院。”上曰:“朕即有处置。”武后闻之,大怒,遣人杖王氏及萧氏各一百,断去手足,捉酒甕中,曰:“令二妪骨醉!”数日而死,又斩之。王氏初闻宣敕,再拜曰:“愿大家万岁!昭仪承恩,死自吾分。”淑妃骂曰:“阿武妖猾,乃至于此!愿他生我为猫,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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