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姜斋诗话》·王夫之
姜斋诗话 清王夫之 卷上 王仲淹氏之续经,见废于先儒,旧矣。继而僭者,《七制》之诏策也。仲淹不任删;《七制》之主臣,尤不足述也。《春秋》者,衰世之事,圣人之刑书也。平、桓之天子,齐、晋之诸侯,荆、吴、徐、越之僭伪,其视六代、十六国相去无几;事不必废也,而诗亦如之。卫宣、陈灵下逮乎溱洧之士女,葛屦之公子,亦奚必贤于曹、刘、沈、谢乎?仲淹之删,非圣人之删也,而何损于采风之旨邪?故汉、魏以还之比兴,可上通于《风》、《雅》;桧、曹而上之条理,可近译以三唐。元韵之机,兆在人心,流连泆宕,一出一入,均此情之哀乐,必永于言者也。故艺苑之士,不原本于《三百篇》之律度,则为刻木之桃李;释经之儒,不证合于汉、魏、唐、宋之正变,抑为株守之兔罝。陶冶性情,别有风旨。 不可以典册、简牍、训诂之学与焉也。隋举两端,可通三隅。 〔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尽矣。辨汉、魏、唐、宋之雅俗得失以此,读《三百篇》者必此也。〔可以〕云者,隋所以而皆可也。于所兴而可观,其兴也深;于所观而可兴,其观也审。以其群者而怨,怨愈不忘;以其怨者而群,群乃益挚。出于四情之外,以生起四情;游于四情之中,情无所窒。作者用一致之思,读者各以其情而自得。故《关雎》,兴也;康王晏朝。 而即为冰鉴。〔吁谟定命,远猷辰告。〕观也;谢安欣赏,而增其遐心。人情之游也无涯,而各以其情遇,斯所贵于有诗。是帮延年不如康乐,而宋、唐之所繇升降也。谢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