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敬天
《明太祖宝训》·朱元璋·〔明代〕
洪武元年正月甲戌,太祖将告祀南郊,戒饬百官执事曰:“人以一心对越上帝,毫发不诚,怠心必乘其机,瞬息不敬,私欲必投其隙。夫动天地,感鬼神,惟诚与敬耳。人莫不以天之高远、鬼神幽隐而有忽心。然天虽高,所鉴甚迩。鬼神虽幽,所临则显。能知天人之理不二,则吾心之诚敬自不容于少忽矣。今当大祀,百官执事之人各宜慎之。” 洪武二年三月戊戌,翰林学士朱升等奉敕撰斋戒文,上曰:“凡祭祀必先斋戒,而后可以感动神明。戒者禁止其外,斋者整齐其内。沐浴更衣,出宿外舍,不饮酒,不茹荤,不问疾,不吊丧,不听乐,不理刑名,此则戒也。专一其心,严畏敬慎,不思他事,苟有所思,即思所祭之神,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精白一诚,无须臾间,此则斋也。大祀斋戒七日,前四日为戒,后三日为斋。中祀斋戒五日,前三日为戒,后二日为斋。”既进览,太祖曰:“凡祭祀天地、社稷、宗庙、山川等神,是为天下生灵祈福,宜下令百官一体斋戒。若自有所祷于天地百神,不关于民者,恐百官斋戒不致专精,则不下令。”又谓省部臣曰:“朕每祭享天地、百神,惟伸吾感戴之意,祷祈福祉,以佑生民,未尝敢自徼惠也。且斋戒所以致诚,诚之至与不至,神之格与不格,皆系于此。故朕每致斋,不敢有一毫懈怠。今定斋戒之期,大祀以七日,中祀以五日,不无太久。大抵人心久则易怠,怠心一萌,反为不敬。可止于临祭斋戒三日,务致精专,庶几可以感格神明矣。”命太常着为令。 五月癸卯夏至,祀皇地祇于方丘。礼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