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二十四日壬子第二百四十一

《明季北略》·计六奇·〔清代〕
二十四日壬子 刘宗敏以人试新夹棍,夹其随求书役二人于天街。次日即死。夹木俱有棱,铁钉相连,皆入京造者。宗敏之门立二柱,磔人无虚日。日便服入西华门,止四骑前导。 大事记云:二十四日贼欲潜位,才上坐,即呼头痛如劈,昏绝辄颠下;后三上殿,皆如前。又见数丈白衣人前立,华盖蟠龙,发爪俱动,惧而止。是日,贼驱勋卫武职官,绑至平则门外斩首。 李自成改制度 明朝制度,贼任意纷更,阁改天佑等,名六部尚书为政府。翰林院为宏文馆。詹事府,不用文选司,为文谕院。御史为直指。给事中为谏议。主事为从政。布政为统会。巡抚为节度使。按察为防御使。一云:兵备改防御使。尚宝为尚契司。太常、鸿胪俱属礼政。大仆寺为验马寺。通政使为知政使。中书为书写房。府为尹、州为牧、县为令。凡铨选皆宋企郊主之。武臣守备为守领,把总为守旅。太监止用一千人。公服领尚方,以云为级,一品云一,二品云二,乃至九品。云悉如之。带用犀银角三等,废舆乘马。大篆曰符,小篆曰契。先铸永昌钱,字不成文,又铸九玺不成。 贼改印为契,用小篆。有一降官进言于伪尚书曰:契宜用大篆,不宜用小篆。贼大骂曰:奴才,我前番已要杀你,今又来多口讨死耶? 又四月初一日,改大明门为大顺门,颁发冠服,大僚则加雉尾于冠服,方领,又收各牙牌,自务明光安令成字。 保定始陷 时畿内各属望风归顺,惟保定犹誓死拒战。至四面环攻,力竭不支。二十四日方陷。一时死难诸臣,则有知府何复,莱州人,甲戌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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