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八十三

《明太祖实录》·佚名·〔明代〕
洪武二十年秋七月戊寅朔,以登州卫指挥使谢规为后军都督府都督佥事。 己卯,享太庙。 庚辰,遣使赐故元降将纳哈出玉带一、金饰香带一、白金一千两、文绮、帛各四十疋、钞一千贯,又以素金带百、花素银带七百、纱帽八百,赐其将校那木罕等及银钞各有差,仍遣使赍钞三十万锭、织金文绮三千匹送赴燕府,以备赏赐来降纳哈出部众。 诏:“凡内外武臣之家,如子孙已袭替而亡,再无应袭者,给全俸以赡之,及有子孙坐事谪充军者,亦宥之,令自立功勋,仍给俸赡其家。”兵部请以半俸给之。上曰:“内外武臣昔皆捐躯相从,百战以定天下,念其劳绩,未尝蹔忘,其家有不得其所者,朕深悯之。夫厚禄所以报功,广惠所以惇仁,故给之全俸,使有所赡。尔心必曰:‘全禄费财,半禄节用。’夫当予而予,则费不过度;当节而节,则用为适中。优以全禄,未为过也。” 壬午,诏核在京诸司钱榖。 甲申,册信国公汤和女为鲁王檀妃。妃,前妃之女弟也。 今上以故元将纳哈出来降,遣官奉表称贺。 辽东都指挥使梅义来朝。 丙戌,以国子生邵廉、李隆、彭昇为广东按察司佥事。 命左军都督府自山海卫至辽东置马驿一十四,驿各给官马三十匹,以赎罪囚徒为驿夫,驿百二十人,仍令田其旁近地以自给。 车里军民宣慰使刀砍等进象及方物,诏赐金织文绮帛四十四匹、钞三百三十锭。 削台州卫指挥同知陈亮官,编戍金齿。时倭寇至台州境上,杀掠居民,而亮兵不之觉,寇去又不追捕。上闻之,怒曰:“朕设兵卫,所以保民也,…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