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三十二
《明太祖实录》·佚名·〔明代〕
洪武十三年六月庚申朔,上谓侍臣曰:“人主能清心寡欲,常不忘博施济众之意,庶几民被其泽。”侍臣对曰:“陛下此心即天地之心也,惟人主之心无欲,故能明断万事,万事理则天下生民受其福。”上曰:“人之不能明断者,诚以欲害之也,然明断亦不以急遽苛察为能,苟见有未至,反损人君之明,求之太过,则亏人君之量。” 太原、大同二府言:“郡地旧以多鹻,民煮为盐,自宋金以来,输课于官,凡大口月入米三升,小二升。国朝洪武三年,始徵其课而皆减米一升,洪武五年以二郡民贫地瘠,艰于输米,悉免其徵,今已七年,而户部复欲循旧例徵课,恐民力不堪。”上是其言,命户部即蠲之。 叙州、重庆二府言:“今年夏税令民以绢代丝,土产粗丝不堪织绢,愿以布代输为便。”许之。 癸亥,安南陈叔明遣使奉表贡方物,谢恩,以尝有诏戒谕故也,赐其使文绮有差。 遣使赍敕谕北平、山西、陕西、四川、广东、广西、辽东、福建都指挥使司、布政使司会计边卫之地见储仓粮,及今年所徵田粮可给军饷及官吏月俸几年,具报户部以闻。 命凤阳、扬州二府及和州之民畜官马一匹者户免二丁徭役。 乙丑,大风。 丙寅,雷震奉天门。 扬州火,焚仓粮。 丁卯,遣使赍敕谕江阴侯吴良、临川侯胡羙、都督张铨、于显、孙恪曰:“昨者,上天垂戒,朕思治理息民为先,其王府一切役作宜皆停罢。”时良等董建齐、潭各王府于山东、湖广诸郡,故谕之。 己巳,复以翰林编脩吴沈为待制。 庚午,以儒士赵楫为试通政使司右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