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幸名
《梅花草堂笔谈》·张大复·〔明代〕
履其事者集其名,故有履之而不名者矣。撄其害者食其利,未有撄之而不利者也。是故造化靳名,未尝靳利,幸利者存,幸名者绝。
本章导航
上一章:卷十二·清贫
下一章:卷十二·徐文长
《梅花草堂笔谈》目录
卷十二·天竹
卷十二·许媪
卷十二·周泰叔
卷十二·孟夫人
卷十二·冰壶
卷十二·邓文洁
卷十二·许元倩
卷十二·未见此人
卷十二·万情
卷十二·清贫
卷十二·徐文长
卷十二·易地则慕
卷十二·纯常
卷十二·时大彬
卷十二·破躁
卷十二·文人
卷十二·野
卷十二·情有余
卷十二·难易
卷十二·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