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一

《唐会要》·王溥·〔宋代〕
勋 旧制。勋官上柱国已下。至武骑尉为十二等。有战功者。各随高下以授。岑文本谓资高而勋卑者。皆从卑叙。至贞观十九年四月九日。太宗欲重征辽之赏。因下制。授以勋级。本据有功。若不优异。无由劝奖。今讨高丽。其从驾爰及水陆诸军。战阵有功者。并特听从高品上累加。六军大悦。 显庆元年九月二十二日。置骠骑大将军。为武官散位。从一品。 五年八月制。郡公出身。品正六品下。县公从六品上。侯正七品上。伯正七品下。子从七品上。男从七品下。 龙朔五年七月诏。诸王子承嫡者封郡王。出身从四品下。众子封郡王。出身从五品下。 咸亨五年二月。以国初勋官名号。与今日不同。乃下诏申明。各以类相比。武德初光禄大夫。比今日上柱国。左光禄大夫。比柱国。右光禄大夫及上大将军。比上护军。金紫光禄大夫及将军。比护军。银青光禄大夫及上开府。比上轻车都尉。正议大夫及开府。比轻车都尉。通议大夫及上仪同三司。比上骑都尉。朝请大夫及仪同。比骑都尉。上大都督。比骁骑尉。大都督。比飞骑尉。帅都督。比云骑尉。都督。比武骑尉。 神龙元年十月三日敕。赐爵勋阶与国公者。累至郡公外。余爵听回授子孙。若制敕四阶。先是三品已上者。每阶回赐爵一级。如及郡公外。亦许回授。即计阶至正六品上。及正四品上。准格例未合入五品三品者。每一阶回赐勋一转。 开元十七年十月。诸叙勋应加转者。皆于勋官上加。若无勋官。一转骁骑尉。叙三品于飞骑尉。叙四品于云骑尉。叙五品巳下于武骑尉。叙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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