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三十七

《明太宗实录》·杨士奇、黄淮等·〔明代〕
永乐十九年夏五月壬戌朔。给授阳武侯薛禄、惠安伯金玉、永顺伯薛斌铁券,并封赠其三代诰命。上谓禄等曰:“卿等事朕久,勤劳亦多,所以致此不易矣。但人情位高易骄,禄厚宜侈,宜思得之不易,保之维艰,则安荣始终,传及后嗣。勉之勉之。” • 命第一甲进士曾鹤龄为翰林院脩撰,刘矩、裴纶俱为编脩;第二甲、第三甲原习译书卫恕、陈融、温良、姚本、张恕、万硕、黄澍、杨鼎、王连、李学、吴得全、朱子福、王振、蒋谦、韦昭等为庶吉士,隶翰林院;余进士令还乡进学以待用。 • 升翰林院脩撰余鼎为本院侍讲,浙江布政司左参政戚逊为交阯布政司右布政使,改浙江右布政使周干于广西布政司,前山西道监察御史吴中于交阯道。 • 加谥昭顺贤妃喻氏为忠敬昭顺贤妃。 • 甲子。旌表延安府延安县民王荣妻朱氏、杨州府兴化县民唐公孙妻林氏、温州府平阳县民黄安妻陈氏贞节,俱以夫亡年少守义不二云。 • 乙丑。升给事中柯暹、监察御史何忠、郑惟桓、罗通等俱为知州。时暹等应诏言事,颇讦直,上嘉纳之。然其词侵工部尚书李庆等,庆等不能平,数请于上罪之。上曰:“敬天故求言,今罪言者,是逆天可乎?”又曰:“朕于今正欲闻过,古之明主皆奖直言,今汝数请罪之,是欲朕为何如主?且彼所言汝等过失,若诚有,即因而改之,岂非善德?若果无之,于汝何损?今罪之,将重其名而益朕与汝等之过失矣。”庆等惭而退。然上犹虑庆等或害之,故悉升于外任云。 • 丙寅。榜葛刺国王赛弗丁遣使乌都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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